兰州市志 第四十八卷 劳动志
第三篇 劳动就业
第二章 就业安置形式
第一节 全民单位安置
五、安置技校毕业生
三、从农民中招工
六、补员招工
七、落实政策复工
一、招收城镇待业人员
九、临时工改为固定工
八、私营企业职工转为全民职工
四、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二、集体职工转为全民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