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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用新闻媒介,开展法律宣传
一、运用新闻媒介,开展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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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浦审判志/第十章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编纂单位:
《青浦审判志》编纂委员会
条目类型:
志
编纂人员:
胡志国, 张备
页数:
3
分类:
公安司法->法院工作
内容时限:
1949-2003
出版时间:
2004年12月
目录:
青浦审判志
第十章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法制宣传
一、运用新闻媒介,开展法律宣传
最高法院原则副院长王怀安视察青浦法院关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