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简志
社会篇
民政
十、社团登记与调整
五、社会救济与生产救灾
六、收容迁送与生产教养
二、支前与拥军
八、婚丧管理
七、社会福利院与敬老院
三、烈士褒扬与抚恤优待
一、组织机构
十一、禁烟禁毒和娼妓改造
九、盲哑福利事业
四、复员退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