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志
经济编
第十九章 金融
第七节 保险事业
第五节 基建拨款与贷款
第八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四节 信贷
第三节 黄金、白银管理
第一节 货币流通
第六节 储蓄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九节 公债与国库券
第十节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