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志 技工学校志
第十篇 文献记载
一、山东省各厅局、地市文件选
(四)、山东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莱芜钢铁总厂技工学校、泰山市郊区防山乡 第三中学征用、使用土地的批复
(二)、山东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关于莱芜钢铁厂技工学校计划任务书的批复
(五)、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关于对莱钢技工学校迁建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
(三)、山东省劳动局关于同意莱芜钢铁厂等三所技工学校扩大学校规模和调整专业设置的批复
(七)、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的通知
(一)、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冶金工业局关于莱钢技工学校进行设计的函
(九)、泰安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泰安市技工学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六)、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31所技工学校为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的批复
(八)、莱芜市土地管理局转发(1991)鲁土征字526号“关于莱芜钢铁总厂技工学校征用土地的批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