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隘镇志(下)
第十二编 财税、金融与保险
第四章 金融机构
第八节 邮政储蓄银行
第四节 建设银行
第九节 鄞州银行
第一节 典当与钱庄
第五节 工商银行
第七节 宁波银行与广发银行
第十节 证券服务部
第六节 交通银行
第二节 中国银行
第三节 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