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志(1985-2005)
第二十一篇 民 政
第四章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第五节 殡葬改革
第二节 社团登记
第三节 收容遣送
第四节 区划(地名)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
第七节 民政管理机构
第六节 老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