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区土地管理志
第十一章土地法制
第二节土地监察的职责、权限和任务
三、任务
(五)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和土地侵权案件。
(一)监督检查行政区域内各部门违反执行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受理单位、个人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人员秉公执法而遭打击报复的案件。
(二)监督检查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及个人对土地的使用、开发、复垦、保护和权属变更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土地市场的经营活动。
(三)监督检查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