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志(1988-2005)
第三十三章 民政
第二节 基层自治组织
第六节 社会福利
第八节 勘界地名更改
第四节 城乡低保
第一节 机构
第十节 社团登记管理
第三节 优待优抚安置
第七节 婚姻登记殡葬
第九节 革命老区划定
第五节 救灾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