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史料
第四编 中华民国时期地坛
第二章档案史料
四、北平特别市市政府关于接收和整顿京兆公园与工务局等的来往函件(1928年8月-1929年5月)
18.方泽坛事务员给坛庙管理所的呈(1929年5月22日收文)
8.市政府秘书处给京兆公园接收委员的函(1928年9月4日)
7.北平特别市市政府布告(1928年9月1日)
10.北平特别市市政府秘书处给第六军团的函(1928年8月30日)
14.市政府给工务局的指令(1928年11月1日)
17.市民公园主任给工务局的呈(1929年1月31日发文)
16.市政府给工务局的指令(1928年11月27日)
4.北平特别市市政府给河北省政府的电报(1928年8月13日)
11.第六军团给北平特别市市政府的复函(1928年9月5日)
9.方泽坛事务员关于驻兵砍伐树木给坛庙管理处的呈
6.工务局稽核科主任给工务局的呈(原文无日期)
5.京兆公园司事给工务局的呈(原件无日期)
1.工务局给市长的呈(1928年8月7日)
12.市政府给工务局的指令(1928年9月13日)
15.工务局给市长的呈(1928年11月22日发文)
13.各坛庙驻军一览表(摘录)(1928年10月)
2.市政府给工务局的训令(1928年8月8日)
3.工务局给稽核科主任的训令(192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