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兴安通信设备厂志(1970-1984)
第七章 生活福利
第六节 职工子女就业
第一节 生活服务机构与设施
第五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医疗卫生
第三节 职工宿舍、食堂、子弟学校、托儿所、商店
第二节 职工生活的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