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10-2007.2)》
第四篇 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章 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第三节 计划和财政
第四节 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节 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节 民主与法制建设
第一节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