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卫生志(1927年-1985年)》
第八章 妇幼卫生
第一节 旗妇幼保健所
第二节 新法接生
第六节 计划生育
第五节 收养婴儿
第三节 妇女保健
第七节 从事妇幼保健工作30年以上人员名单
第四节 儿童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