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志(1991-2008)
卷二十一 政法
第三章 公安
第四节 治安管理
第二节 案件审理
第六节 安全保卫
第八节 消防管理
第七节 交通管理
第一节 刑事侦查
第五节 户籍管理
第九节 公安机构
第三节 监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