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财税志》
第六章 机构与人事
第一节 机构
十、县地方税捐机构
二、田赋机构
八、直接税机构
七、营业税机构
四、关税机构
九、国税机构
六、货物税机构
一、财政机构
三、盐税机构
五、缉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