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志(1950-2010)》
第一章 机构
第四节 卫生协调机构
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县中医预防保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县卫生防疫委员会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
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
县精神病、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