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宋楼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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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到1968年,分院设于原专著大医东南角小院内,图为旧址前排。
聊城分院史志办公室合影。
1978年后,分院设于古楼北大街。
李超云
1987年4月,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授予分院“先进单化”称号。
一九八七年,地区机关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授予『执行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称号。
1990年12月,分院业余党校被中共聊城地级机关委员会授予“先进业余党校”称号。
聊城地区检察志编纂委员会合影。
从1987年到1990年,分院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连年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刘伯华
周学增
一九九O年一月,地委、行署授予『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称号。
1990年3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傅朝珠
李玉宽
王学武
1990年1月,地委、行署给分院领导班子记大功一次。
张干卿
孙梅亭
葛蕴珊
分院办公楼
王清涛
一九八七年三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给分院记集体二等功。
郝存忠
王风章
1954年至1958年,分院设于原专暑大院内,图为旧址。
李书廷
董天义
1991年3月,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志编纂委员会授予分院史志办公室“先进集体”称号。
1991年3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给分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王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