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土地志》
第六章 土地法规监察
第三节 土地执法监察
一、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清理城区(县城)机关干部职工违法占地建私房
四、开展“三无”乡镇活动
五、土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清理越权审批土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