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务局潘西煤矿志(1958-1987)
第十二篇 生活福利
第七章 劳动保险
第六节 病假待遇
第二节 离休干部待遇
第七节 死亡待遇
第一节 生育待遇
第五节 残废待遇
第三节 退休退职待遇
第四节 工伤、职业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