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新方志 > 漳州法院志 > 五、利用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利用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来源:漳州法院志/第十章 司法行政
  • 编纂单位:漳州法院志编纂委员会
  • 编纂人员:胡寿春
  • 页数:1
  • 分类:公安司法->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