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口志
(上卷)
第三篇 计划生育
第四章 计划生育方针政策
第一节 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方针政策
第八节 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者严肃处理的规定
第四节 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第九节 独生子女严重病残儿诊断标准
第七节 鼓励育龄夫妇实行节 育绝育手术的规定
第五节 特殊情况照顾生二胎的规定
第六节 限制无计划生育的规定
第三节 提倡控制生子女数的规定
第二节 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