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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审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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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走出办公室,携卷就地办案。
四、走出办公室,携卷就地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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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融安县审判志/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11-1988.12)
编纂单位:
融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志》编纂组
条目类型:
志
编纂人员:
覃潮
页数:
2
分类:
公安司法->法院工作
内容时限:
1644-1988
出版时间:
1997年03月
目录:
融安县审判志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11-1988.12)
第七章 经济审判
四、走出办公室,携卷就地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