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志(1983-2005)》
第十二篇 人事劳动民政
第三章 民政
第一节 基层组织
第四节 社会福利
第二节 救灾救济
第五节 社会管理
第七节 残疾人工作
第六节 地名与勘界
第三节 优抚安置
第八节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