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本志上限一般自1652年(清·顺治九年)始,下限1987年止,而追溯事类起源则予延伸。 2、本书体裁,采用编年纪事本末体,以时为经以事为纬。文中纪年按历史习惯,在括号内加上公元纪年,或全用公元纪年。民国年号在大事记中注明,其它章节省略。
编纂人员:梁统兴
编纂单位:海南省琼山县财政局
出版单位:中国三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