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本志上限为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下限一般至1987年。由于本志出版时间推迟到1992年,为了使读者对1990年兴安县水利电力事业的情况有个概括的了解,在《附录》中收入了1990年兴安县水利电力的各项统计资料。 二、县境行政区域在历史上屡有变动,本志取事一般以1961年划定的行政区域为限。以前的县域如有事相系,则予以注明。
编纂人员:唐全仁
编纂单位:兴安县水利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