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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195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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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二排中)来到桂林市资源县慰问中峰乡八坊村竹子水屯颜德发家(计划生育家庭户)以及奋战在抗冻救灾第一线的干部群众。图为总书记与大家一起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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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在来宾市视察,同桥巩乡下料村育龄妇女亲切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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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右二)到柳州市柳北区视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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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11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宋平(前右)前往灵川县同化村视察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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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前排左二)考察田阳县头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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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21日,国务委员、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国家计生委)主任彭珮云(中)在桂林地区考察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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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5日,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左一)在田阳县田州镇龙河村与育龄妇女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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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6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左二)在田阳县百育镇四那村那生屯与育龄妇女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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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1990年度计划生育承包责任制签字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辉光(右一)与地市党政一把手签发责任状后一一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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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韦纯束(右二)在南宁市观看计划生育工作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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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春节,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左三)到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自治区计生委)机关祝贺新年,并强调要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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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自治区主席李兆焯(右)听取自治区计生委领导汇报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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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前排右三)等领导接见全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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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自治区主席陆兵(右四)到河池市金城江区计生服务站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服务站工作人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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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7日,在全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左一)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获奖单位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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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左二),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右一),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余远辉(左四),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右二)等参观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30周年成就图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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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9日,在全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主席马飚(主席台左一)为获奖单位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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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自治区计生委主任韦颂平(前排右一)深入隆林各族自治县看望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妇女,听取她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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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自治区计生委主任蓝世琦(右一)在资源县同基层领导交谈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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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自治区计生委主任何劳(前排左一)在北流市参观“婚育新风进万家”漫画宣传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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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赖德荣(前排左二)在南宁市城区检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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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伍先华(左一)在兴安县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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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0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黄丹(前排左二)在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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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召开《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评稿会。图为广西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和专家、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领导和有关撰稿人员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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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广西确定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摆在首位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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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自治区计生委成立后,组织宣传队深入壮乡瑶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避孕节育知识。图为宣传队员在德保县放映计划生育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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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永福县开展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一条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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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自治区计生委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大型的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活动,参加答卷的有各行各业的群众。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分理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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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临桂县召开计划生育宣传动员大会。县领导身披彩带上街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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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北海市海城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跨海去涠洲岛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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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百色市在开展“五期”教育中,对哺乳期妇女进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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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春节,贺州市八步区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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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0日,昭平县“千名团员青年志愿者入户宣传人口与计生”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城文化广场举行,图为年轻的志愿者在承诺横幅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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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桂林市象山区组织成立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志愿者队伍,宣传婚育新风。图为社区志愿文艺队在广场演出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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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各地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图为自治区计生委举办广西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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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23日,融水苗族自治县计生局在红水乡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应知应会”培训工作。图为苗族已婚妇女在听课、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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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经常组织群众用喜闻乐见的山歌宣传计划生育。图为该县硕龙镇边民在唱计划生育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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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木双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一条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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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铁路局柳铁中心医院医务人员在列车上利用挂图向旅客开展计划生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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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计生局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开展“三下乡”(科技、文化、卫生)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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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计生委领导参加该市钦北区“关爱女孩”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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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县在“三下乡”活动中,积极向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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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至1999年,灵山县、平南县、桂平市、南丹县等33个县(市)建成计划生育一级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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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北流市塘岸镇计生服务站。该站于1995年5月建成,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共3层,在广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属于一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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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贵港市港南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中心。该中心于1999年12月建成,面积2786平方米,主楼6层,附楼4层,是城区计划生育一级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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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至2003年,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计生委的援助下,广西共配备了113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极大方便了边远山区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的需求。图为2003年10月自治区计生委举行赠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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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于1984年的全州县计生服务站,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了科技服务、宣传教育、药具管理、技术培训四大职能,取得显著成绩,1988年被国家计生委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服务站。图为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正在施行节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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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从1979年开始,逐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网络建设,全自治区的人民公社逐步配备专职计划生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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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自治区计生委在南宁举办全自治区女性节育技术研讨会,参加研讨的专家、学者和地、市、县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共98人。图为研讨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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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8年开始,乐业县每年对乡(镇)级技术人员进行“两证”(资格证、上岗证)资格上岗考试,确保避孕节育手术质量。图为“两证”资格上岗考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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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自治区计生委经常派出教员帮助基层培训计划生育统计人员。图为自治区计生委教员正在桂林市给计划生育统计人员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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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自治区计生委在南宁培训基层计划生育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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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至2003年,自治区计生委共开办医士班22期,毕业学员共805人,图为学员正在上妇产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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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至2003年,广西计划生育系统函授大专班共开办8期,图为第一期大专班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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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起,桂林地区在所有村、屯建立了一支群众工作队伍,又称“大嫂子队长”。图为部分村级“大嫂子队长”欢聚一堂,畅谈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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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劳动间隙向育龄妇女宣传避孕节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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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江平镇计划生育专干、京族干部经常深入京族同胞家庭,把避孕药具和宣传品送到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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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计划生育专干指导育龄妇女使用避孕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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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自治区计生委开始研究开发《生物钟优生预报系统》,取得显著成绩,该项目1990年7月在全国医药卫生科技成果展览会展出,获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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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广西培育出首例试管婴儿,当年该项目获广西计划生育科技进步一等奖,图为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服务中心科研人员乃东红与成功研育出的试管婴儿之一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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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划生育研究服务中心科研人员察看培育出来的试管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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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广西医学院附院已开设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指导全自治区各地前来咨询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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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303医院支持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图为医护人员正在送节育手术后的农村妇女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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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蒙山县武装部积极支持和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图为蒙山县人民武装部政委为民兵上计划生育国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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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自治区党校人口理论研究人员结合广西实际,进行人口控制问题的研究,图为党校人口理论研究人员与自治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共同探讨计划生育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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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广西人口理论研究人员深入到自治区计划生育先进县荔浦县进行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状况调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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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为计划生育部门培训在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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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参加广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驻军代表相互交流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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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自治区计生委在平南县召开全自治区计划生育合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现场会,推广平南县的经验。至2003年,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行政村占全自治区村委会总数的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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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开始,平南县对已婚育龄夫妇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图为平南县计划生育合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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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金宝乡计划生育人员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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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2年末,广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行政村达12900多个,占全自治区村(居)委会总数的84.51%.图为都安瑶族自治县红渡村村民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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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大化瑶族自治县流水乡仁良村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图为群众代表举手表决,选举本村计划生育专干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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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末,合浦县已有86%以上的村委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图为该县东海村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代表大会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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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上金乡勤江村群众依法讨论并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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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同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从1994年全面启动,至2003年,先后帮扶计划生育贫困户50多万户。图为贵港市覃塘区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中,计生局、民政局领导一起把黄牛送到扶贫帮困重点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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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藤县计生局把计划生育与扶贫结合起来,至2003年通过种养帮扶而脱贫致富的计划生育贫困户达3000多户以上。图为计生局领导在纯二女户蔡文生的莲藕塘前了解扶助项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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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人民政府领导进村入户看望和慰问计划生育扶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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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在开展“三结合”帮扶活动中,县委领导亲自把项目扶持资金送到计划生育贫困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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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计生局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活动中,经常请群众献计献策,听取意见与建议,改进帮扶工作。图为计生局领导在平南镇大洋村召开计划生育扶持户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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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全自治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会议在柳州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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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广西已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1987年至2003年,全自治区累计投保资金共达3.94亿元,共586万多人份。左图为南丹县计生局为计划生育双女户购买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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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蜂区正为甲山乡桥头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计划生育户”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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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成立。至2003年,全自治区共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22301个,有会员480万多人。图为广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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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地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蒋毅经常深入农村山寨开展调查研究,为群众排忧解难。右图为蒋毅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红瑶寨与育龄群众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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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至1998年,全自治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为开展计划生育“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共筹集“三生”服务资金3200多万元,图为南宁市城北区捐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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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县计划生育协会支持和参与计划生育“三结合”,至2002年末已筹集捐资100万元以上。图为该县计划生育“三结合”基金捐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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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计划生育协会积极组织协会中心户开展计划生育扶贫活动。图为该县都安乡计生协会组织计生户从事出口刺绣,以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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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至2003年,北海市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定期组织医务人员为独生子女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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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桂林市政府领导在秀峰区独生子女家庭了解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兑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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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南宁市计生委、邕宁县计生局领导到邕宁县大塘镇南荣村那铺坡慰问独生子女户,赠送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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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经常关注计划生育困难户生产和生活情况,图为计生局领导到计划生育特困户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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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计生局长期坚持开展计划生育“三生”服务活动。图为计生局领导到独生子女户家庭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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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柳州地区、桂林地区发生特大洪水灾害。自治区计生委派员赴鹿寨、融安等县慰问遭受洪灾的计划生育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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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河池地区、百色地区部分山区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发扬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货郎担”精神,带着行李,驮着避孕药具、器械,走乡串寨上门为育龄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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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坚持定期组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深入渔港,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发送避孕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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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计划生育服务车开进瑶寨、苗寨为育龄妇女开展避孕节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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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深入村、屯为群众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咨询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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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政府领导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看望自愿选择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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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计划生育术后回访形成制度化。图为扶绥县中东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人员跋山涉水,深入到边远山寨进行术后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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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生先进工作者资源县延东乡计生办主任率服务所人员送药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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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计生局领导下工地为民工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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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向育龄妇女讲解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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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日,南宁市计生委服务队在坛洛镇马六坡为育龄妇女查治妇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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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计生局把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防病治病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图为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为育龄妇女做生殖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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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昭平镇计生服务所在开展优质服务中,由单一查环、查孕扩展到查病治病,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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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6年至2003年,广西受国家人事部、国家计生委、国家民委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集体399个,先进个人366名。受自治区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079个,先进个人9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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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981年广西第一次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在台上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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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3月,国家计生委第一次召开全国计划生育表彰会,广西有356个单位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185人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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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孝刚,1980年开始担任龙胜各族自治县计生办主任,1986年国务院授予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县”称号,1990年奉孝刚被国家计生委、人事部授予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是广西计划生育系统获全国劳模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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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灵川县九屋村计划生育专干龙凤英被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计生委授予“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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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广西赴京参加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代表临行前与自治区计生委领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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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全自治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在南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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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柳州市召开安全百分百(1OO%CUP)项目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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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在隆安县考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实施情况,肯定项目所取得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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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自治区计生委组织部分市、县计生委(局)和分管领导到澳大利亚考察家庭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听取昆士兰州家庭协会主任KelseyPowell女士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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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联合国人口基金官员贝慕德先生(右二)及驻华代表在荔浦县考察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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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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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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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编纂领导小组(2000.5-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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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编纂领导小组(2003.4-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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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编纂领导小组(2005.7-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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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编纂领导小组(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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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计划生育志》撰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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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验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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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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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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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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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人口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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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计划生育政策与立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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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生育与避孕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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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少数民族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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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计划生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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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技术推广与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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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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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与计划生育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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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计划生育行政与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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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先进人物与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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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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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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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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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桂发[6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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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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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卫生局《关于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规定》(革指字(71)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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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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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中央“公开信”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桂发[198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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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桂发[198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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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委、区人民政府批转全区地、市、县、自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的通知(桂发[198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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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地市县自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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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规定(桂政发[198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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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三服务”到家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桂政办[198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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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三服务”到家活动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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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区计生委《关于区直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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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直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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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刹住以更改民族成份为手段骗取计划生育指标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8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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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198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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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198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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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实施“少生快富文明工程”的通知(桂发[19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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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荔浦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桂办发[199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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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浦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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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系统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桂计生委发[199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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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系统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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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生委、公安厅、人事厅、劳动厅、建设厅、交通厅、工商局、民政厅、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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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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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千村万户树新风”活动的通知(桂人口与计生组字[19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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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决定(桂计生委发[199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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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计划生育“三好一满意”活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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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计生委发[199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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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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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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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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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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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山歌100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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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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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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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