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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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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县人民法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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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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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政领导与法院全体干警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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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治平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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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法忠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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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金铨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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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晓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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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祥敏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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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应忠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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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文朝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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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光祥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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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良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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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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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兴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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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发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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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兰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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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和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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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县人民法院所在地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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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983年法院办公地址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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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957年法院办公地址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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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955年法院成立时办公地址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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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县法院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八年的办公所在地(门上标红点处为原法院的大门位置,门前是黉街,现人武部宿舍,无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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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办公室和宿舍,现为人武部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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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门51号内二院,一九七三年至一九八三年六月是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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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门51号内三院从“文革”前至今都是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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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前的办公所在地——老东门街51号(墙上红点处是原法、检两院的大门所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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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门51号内一院,在“文革”前是法、检两院的办公室和宿舍,一九七三年恢复法院后全部由法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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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一九八三年至今的所在地振兴街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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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街304号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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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街304号院内东侧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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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街304号院内厨房和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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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职工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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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宜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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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丰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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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场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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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塘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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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前配发给本院干警的业务用枪(二十响、十响、推轮、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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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配发的自动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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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以来装备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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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汽车、囚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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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一年九月九日院领导及部份庭室领导与退休老同志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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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全国法院干部八八级法律业大和审判专业证书教育宣威教学班在本院法庭举行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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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年县首届音乐舞蹈有奖赛,法院演唱“我爱法官这一行”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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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与编纂小组的同志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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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小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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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印和现用印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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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印自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启用至一九六八年十月“砸烂公检法”而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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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枚章是“文革砸烂公检法”前的法院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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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枚章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建立,一九六二年六月撤销,一九六三年十月又恢复的三个法庭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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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八枚印章是一九六六年四月建立十七个区法庭时启用法庭印信的一部分,其余九枚已查无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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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七枚印章是一九七三年恢复法院以来陆续启用的院、庭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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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印模都是一九七三年一月恢复法院后陆续启用的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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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民法庭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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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印章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启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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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支部委员会印章自一九六一年九月十四日启用至“文革”停用;一九七三年一月四日恢复中共宣威县人民法院支部后又启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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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会印章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五日成立工会后启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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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县人民法院《法院志》编纂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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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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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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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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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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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事纪(1953年至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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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审判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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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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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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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党、团、工会组织和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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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