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本志编年断限,上起民国元年(公元一九一二年),下迄公元一九八八年。个别在断限内未完成事件,作适当延伸。 二、本志纪年,民国时期采用旧纪年,加注公元纪年,建国以后以公元纪年。 三、本志全书四章二十二节,正文以前是概述,大事记。正文分民国时期,一章六节;建国以后,三章十六节。
编纂人员:郑建飞
编纂单位: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内容时限:1912-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