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国务院(1979)111号文件精神和省土壤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置,在市土壤普查办公室和峄城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从薛城、齐村、市中、台庄、峄城五个区,抽调47名科技人员,编成九个小组,组成土壤普查工作队。于1980年11月至1981年5月期间,分两批对峄城区的土壤进行了普查,是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和省这次土壤普查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的。
编纂单位:峄城区第二次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