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国务院[79]1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的要求,在省、地统一布署下,嘉祥县于1981年7月全面展开了土壤普查工作。整个工作经过物质准备、技术培训、野外调查、化验分析、资料汇总五个阶段,至1982年3月,基本完成任务。1983年7月与11月地区和省土壤普查办公室先后对我县土壤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质量标准达到“规程”要求,并在发展生产、发展科学、培养人才三方面作出一定贡献,颁发了“土壤普查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编纂单位:山东省嘉祥县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