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的要求和地区农业局统一部署,我县在一九八一年三月至一九八二年十月进行了第二次土壤普查。对于这项工作,县委和县政府都非常重视,并由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具体负责和领导。下设技术指导组、物理诊断室、土样室、化验室和后勤组等。
编纂人员:苏秀恩, 孟吉昌, 范国荣, 刘忠强
编纂单位:山东省宁津县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