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巨野县土壤普查,是根据国务院[79] 1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规程>的要求,在省地统一部署下,于1982年3月开始的,整个工作经过物质准备、技术培训、野外调查、化验分析、资料汇总五个阶段,至1984年3月基本上完成任务1984年10月中旬,省土壤普查办公室对我县土壤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质量标准达到“规程”要求,并在发展生产、发展科学、培养人才三方面作出一定贡献,颁发了“土壤普查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编纂人员:李保进
编纂单位:山东巨野县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