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地勘管理 ①建国前的地勘管理 辛亥革命前中国的地质矿产调查工作是由外国人做的。 1876~1877年(光绪二至三年),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设广济县盘塘)先后从英国雇聘马立师和郭师敦两名矿师及两名助手到总局勘查广济、兴国、大冶矿产。当时勘矿为踏勘(称之为看山),发现矿苗,雇请民工在山上挖坑采取矿样,带往外国或国内洋务企业化验。
编纂单位: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局志办
内容时限:186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