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舒兰县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是在国务院1979(111)号文件精神指导下,根据省、市农业部门安排进行的。全县的土壤普查工作在县农业区划委员会的组织下,由县土壤普查办公室及土壤普查专业队具体负责进行。参加单位有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和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从一九八。年七月开始土壤概查,一九八三年七月结束内业汇总工作。
编纂单位:吉林省舒兰县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