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岳阳县法院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尊重历史,尊重客观,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二、本志的编写方法,除大事记为编年体外,主要采用“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进行撰写,对时间跨度较大的事件,采用记事本末体进行记述。三、本志文字叙述,通用语体文,对各个时期的典型事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记载,其他只作一般筒述,或用图表体现。
编纂人员:张泽涛
编纂单位:岳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