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 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对地方志编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加强领 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 的问题。尚未建立地方志编纂班子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情 况,逐步组建班子,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有关编制、经 费、出版等问题,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 解决。
编纂单位:《广西通志·文化志》第二编辑室
内容时限:0000-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