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在我国历史上,唐、宋、明几个朝代,都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县,明代更一步在军事机构中设置羁縻卫、所并任各族首领为羁縻府、州、县、卫、所的世袭长官。据《辞海》的解释,”羁縻“有两个含义,一是”束缚“的意思,二是”谓笼络使不生异心“。羁縻府、州、县、卫、所的设置,实际是当时的汉族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实施的一种既束缚,又笼络的所谓宽猛并济,以夷制夷的政策。
编纂单位:政协岑溪县委员会
内容时限:198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