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说明 一、根据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要求, 《吉林司法志》的时限为1907年(清光绪33年 吉林省设提法司署起),下限到1985年底止, 个别章节有所突破。
编纂单位:吉林省司法厅司法志编辑室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