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书上限起于商周时期,下限至1989年。 二、书中字体,除必要时用繁体字外,一律使用规范的简化 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 化字总表》为准。 三、年代t古代篇纪年,帝号公元年份互注,如康熙二十年 ( 16 81年)。近代篇用公元纪年,注以民国年份。 四、书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以国务院1984年3月4日颁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但公里、公斤暂用。 新中国成立之前,保持原单位不变,如里、尺等。
编纂人员:丁桂文
编纂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局编
内容时限:-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