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旅游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 持存真求实的原则,翔实地记载芦溪县的旅游发 展历程与现状,力求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可读性的有机 统一。 二、本志编纂贯彻详今明古原则,立足当代, 突出重点。上限至事物可溯之年,下限至2012 年止。 三、本志记述区域范围以2012年芦溪县行 政区划为准,其他区域变革与称谓以历史时期 为准。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等 体裁,以志为主。各分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文体采用现代汉语(语体文)记述体。大事记以 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为主。大事记中人物以地 市级(副职)以上作记录。 五、本志记述历史朝代、机构、官职、地名、人 名,均依当时称谓。历史纪年加注公元纪年。文中所用“建国前”“建国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六、本志人物采用传、录、表三种形式,均以属芦溪县行 政辖内为主,人物传按卒年为序排列。对曾在境内生活寓 居,且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归人“历代名人”,夹注其属 地。对境内有突出贡献或有一定知名度的在世人物,采用以 事系人或归入录、表中简述其业绩。 七、本志各项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为准,酌用有关单位 所供数字。数字书写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6月1日起 实施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计量单位按国务院 1984年2月27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执 行。记述历史上的计量时,仍按当时使用的计量单位记载。 八、本志中的简称在第一次使用全称时予以注明。志中 凡简称“党”均指中国共产党,凡称省委、市委、县委、区委,均 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 九、本志资料源自档案、报刊、史志和文献,经考订人志, 一般不注明出处。
编纂人员:罗谷兰, 易军, 黄玲等
编纂单位:芦溪县旅游局
内容时限:0000-2012年
出版单位:江西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