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书定名为《宁夏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志》(1965-2013),是在《宁夏农垦建筑工程 公司志》的基础上,重新修编的志书。 二、本志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 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 进。反映、记录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中的真实面貌。在志书编撰过程中,力求达到思想 性、科学性、逻辑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三、本志书上限始于1965年3月,下限至2013年12月。重新编撰本志书的目的,是将 公司走过48年的风雨历程和艰苦创业的历史面貌真实地反映和展现出来;为想要了解公司 发展、研究公司经验教训的人们提供可借鉴的资料;为公司领导在生产、经营和践行科学发 展观的实际管理工作中科学决策,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四、本志书采用章、节、目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撰,分志并列,纵横结合。内容分为概述、大 事记、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等章节,以类记事,以记为主。并采用图、表、照片、人物、自 传等体裁,使志书内容更为丰富、详实。 五、本志书所设附录,辑录有价值的文件和反映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资 料,不受时间限制。 六、本志书文体采用直书式的记述体,述而不论。大事记采用编年纪事体,以时为序, 记明年、月、日,以时附事。文字力求通顺、准确、简明。文字标点、符号执行国家现行的统一 规定。 七、本志书对人物、地点、单位等名称称谓,一般直书其名,直述其事,不加褒贬之词。企 业名称均以当时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的名称为准,一律沿用当时称谓。首次书写全称,以后用 简称。 八、本志书按照“生不立传”的原则,只对已故的担任过公司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物立 传;对曾经担任过公司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简要介绍;对在各个时期、各条战线上荣 获公司、农垦事业管理局及地方(区、市)政府以上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先进模范人物,主要以 表为叙。 九、本志书统一使用公历计时,以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 十、本志书资料来源:主要是《宁夏农垦建筑IT程公司志》《宁夏农垦志》、公司文书档案、 财务报表、机关职能科室、公司领导提供的资料,以及报纸杂志所载资料等。
编纂单位:《宁夏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1965年3月-2013年12月
出版单位:宁夏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