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县交通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文体是语体文,力求通俗易懂,有时也引用几句文言成 语,但它仍是通俗的。 二、本忘记载的时间,上限断至明末清初,下限断至1987年来, 个别事件延伸到1988年12月。 三、时间数字的写法,凡是历史朝代年号农历月日一律用汉字, 凡公历用阿拉伯字。先写历史朝代年号,后用阿拉伯字写公元纪年, 用括号括上公元纪年。如: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776年)、民国34年 (1945年),建国后一律使用公历。 四、建国前与建国后的时间划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间为 界,1949年10月1日前简称建国前,后称建国后,不以开平县全境解 放时间为界。 五、文字一律使用简化汉字。 六、个人荣誉录,只介绍出席地区和广东省以上各级表彰大会的 先进人物,出席开平县级和以下表彰大会的人物不作记载。
编纂单位:《开平县交通志》编写办公室 编
内容时限:-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