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正文 萍乡煤炭的发现和利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远在汉代, 萍乡就已发现了煤炭,并开始取炭代薪,用作燃料。到宋朝,煤 业大兴,用之愈著,或官自卖,或税于官,与盐铁并重。据宋代 祝姆《古今事类全书续集》卷十八记载:“丰城,萍乡二县皆产石 炭于山间,掘土黑色可燃,有火而无焰,作硫磺气,既销则成白灰。”
编纂人员:聂国柱
编纂单位:江西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萍乡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编
出版单位:萍乡市印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