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政协志(1959-2009)
内容简介:凡例 一、《额济纳旗政协志》是全面记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额济纳旗委员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二、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溯到事物发端,下延至2009年旗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召开。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体裁,以志为主,事以类聚,类为一志,志按章、节、目、子目的结构层次排列。 四、本志记事范围,时间的上下限以额济纳旗自治区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额济纳旗政治协商委员会为限。 五、本志记事原则,按照科学分类与现实分工,妥当处理全志整体性与各章相对独立性的关系;力求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要求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有序,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不越境而书;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全志中同一名称、事实、数据、时间、度量衡、术语的表述,前后一致;内容记述不机械重复,交叉记述的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此详彼略;生不列传,对额济纳旗民主统战人士、政协委员会历届委员中有重大影响或重大贡献的委员,逝者立传,生者简介。 六、本志采用资料,主要源于历史档案和正式出版物等可靠史籍,以及经核实的口碑资料。数据使用额济纳旗统计局公布的资料,统计部门阙如者选用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七、本志运用规范的现代汉语语体文,除引文和附录文献资料外,不使用口头语、文言、半文言;除序言外,不使用抒情、描写、夸张、通讯式、报道式、总结式语言;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繁体字外,一律使用国家公布的简化汉字。 八、本志对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历史地名、机关名称一律使用《额济纳旗地名志》中的标准地名;人物直书姓名,不加褒贬词;各种机构、组织、文件、公报名称使用全称;公元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格式一律自左向右横排,标点符号按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数字按国家标准(GB/T15835-1995),计量单位按国家法定常用计量单位。
编纂单位:额济纳旗政协志编纂委员会 编
内容时限:1959-2009
出版单位:宁夏新辉煌印刷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