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县 工商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指导思想。 本书是第一部马尔康县工商志,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想以 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客观真实地反映马尔康县工商工 作及所取得的成绩。尊重客观事实,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 料性的统一。 二、断限、数字和时间记述。 断限。上限自新中国成立前有文字记述的史料起,下限断至 2002年12月31日。 数字。执行1987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 用法的试行规定》。使涉及表示的时间、长度、重量、面积、容积 和其它量值时使用的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体例相一致。 时间记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之为 解放前。时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方法,节 省“公元”二字,如“公 元2000年”表述成“2000年”,但绝不准用“20年”之类表述。 少量为节 省文字,可用“是年”、“翌年”。 三、结构。 《志》设篇首和篇尾,正文设章 、节 、目三个层次,视内容命 题,标次第序号。事以类从、因事系时、横排竖写。采用记、表、 传、图等形式。 四、文体。一律用语体文、史志体,第三人称。使用规范的现 代汉语书面语。寓论于述。不用方言、口语、文言和半文半白语。 行文严谨、简明、流畅。忌套语、空话、新老八股语言文字。名 词、术语、符号、代号全书统一。 五、详略。详主略次、详特略同、详本略末。 六、大事记。 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记述,按编年体排序。 七、资料。 采用《阿坝州志》、《马尔康县志》、《马尔康县年鉴》相关部门 志及本单位卷存档案资料。 八、标点符号。 按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修订发 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九、计量。 以国务院1959年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 命令》为记列物量词标准。 十、地点。 本州地区一律以《阿坝州地名录》、《马尔康县地名录》为准, 必要时在括号内加注。 十一、鉴于各章 、节 内容须详备不厥,本书保留了若干同一事 物交叉又不互见的文字,但记述的角度和侧重面不相同,非简单的 内容重复。
编纂单位:马尔康县《工商志》编纂领导小组 编纂
内容时限:-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