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优抚医院志(1973-2013)
内容简介:凡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唯物史观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存史、资政、教化”为 主旨,突出改革开放的时代特征和优抚医院特色,力求实事求是,科学准确,与时俱进,接 受检验。 二、编纂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秉笔直书的原则;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的原则;传承历史, 提示现实,指导未来的原则;对历史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后人负责的原则。 三、时间断限 上限为1973年7月(建院),下限为2013年7月。 四、资料来源 大部分资料来自医院档案室、各科室保存的史料,部分来自上级部门和社会信息,少数 个人口述资料经考证录用。资料来源一般不说明出处。 五、体例结构 纪纲志类,横排竖写,事以类从,史以时序。全志除照片、序、大事记、概述、附录、 后记外,分设12章,下设节、目。部分章节配加小序,力求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详略得 当,事真文直。 六、体裁形式 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文字记述为主,辅以图表。 七、数据计量 各种数据、图表、百分比、公元纪年均用阿拉伯字,其余用汉字。纪年方法采用公元年 号,同年号在同节同目中出现时,以“当年”“是年”“同年”代替。计量单位1984年以前 按当年的计量衡量,1984年以后按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 计量单位的命令》的规定书写。 八、人物称谓 人物、先模入志按院长办公会决定的范围收录。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只作简 介,或以事系人记入相关章节。人物称谓一般直呼其名,必要时冠以职务职称,不加褒贬。 单位、地名使用当时的通用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下用简称(并加注简称)。
编纂人员:杨东泉
编纂单位:《宜昌市优抚医院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197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