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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地质录井公司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胜利油田地质录井公司志》突出科学性、时代性、行业性、完整性的特点,全面 系统地记述了公司30年来的发展历程。 二、时间上限为1983年10月,下限至2012年12月。个别资料上可追溯至20世纪 70年代甚至更远,下可延至2013年6月。 三、本志由志首彩页、概述、大事记、正文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表述方式以记述为主, 辅以照片、图、表。 四、本志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记史实、述而不论、详今略古的原则。 五、本志的编排和行文均按《山东省新编各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执行。 六、本志所载机构、部门、团体、会议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多次出现时使用简 称。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用“中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用“中石化股份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用“中石化集团国 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用“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用“中国石油”;“胜利石油管理局”用“胜利油田”或“管理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胜利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用“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 油田分公司”用“油田分公司”;“钻井工程(总)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地质录井公司”用 “公司”或“胜利录井”。 七、本志不设人物篇,采取“以事系人”的方式收录人物,名称除必要时冠以职务外, 一般直书其名。 八、本志中出现的数字数据、领导人职务变化等资料,以公司计划、经营、财务、组 织、劳资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和档案资料为准;使用的计量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规定,计量单位用汉字书写;专业名词以石油 行业标准为准,极少处使用行业内普遍认同的特殊用语。 九、本志引用的资料来源于公司不同时期的文献、档案、报刊,以及《山东省石油工 业志》、《胜利油田大事记》(1964~2003)、《胜利钻井》、《胜利油田地质科学研究院志》 等。档案资料与实际存在矛盾或不一致时,以实际情况为准。档案资料中无记载或无处 查询的,以当事人口述资料为基础,经反复印证后加以应用,未在文中一一注明。重要征 引资料见附录征引文献。
编纂人员:刘宗林
编纂单位:《胜利油田地质录井公司志》编审委员会
内容时限:1983-2012
出版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