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周年大事记
内容简介:序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宪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决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 立常务委员会。这是党和国家深刻总结十年“文革”内乱给社会主义 民主法制建设造成严重损害的教训、拔乱反正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健 全地方政权体制、保证地方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的客观需要,是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天 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6月30日选举产生 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 机关,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进程,已经走过了30年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