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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史音乐志 第四卷
内容简介:前言 在人类生存的这个星球上,有哪个国家和民族具有如此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传 统文化?有哪个国家和民族具有这样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又有哪个国家和民族具 有这样数千年连续不断的音乐文献,世世代代连绵不绝地承载着这一伟大民族的精 神文明? ——只有中国,只有中华民族。 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被史家称为“正史”,即“二 十四史”,加上《清史稿》,成为“二十五史”。它贯穿了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自 成体系,乃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文化奇观。本书将其中的“音乐志”“一网打尽”。 我国五千年的文化历史中,几乎每个朝代的史书里都记载着该朝的音乐状况, 为我们这些千载之后的子子孙孙提供了无比浩繁的古代音乐史料,足见我们的祖先 历来都很重视音乐文化,并且不断地继承并创造着音乐文化。从“史圣”司马迁的 《史记·乐书》开始,直到民国初年成书的《清史稿》,在这些无比丰富的历史文献 中,音乐文献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我们必须把这些宝贵的音乐文化遗产加以 保护,加以传承。刘蓝编著的《中国音乐史》(远方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的前言 就是这样写的: 今日之音乐,乃是昨日音乐之继续与延伸。吾人必须了解昨日之音乐, 明白今日音乐之所以如此,方能继往开来,创造更加绚丽的明日之音乐。 是故,音乐史乃是音乐学生之必修课程。 各个朝代记载音乐历史的篇目名称虽然不尽相同,但实质则一。例如:在司马 迁的《史记》里就叫“乐书”;在《汉书》、《新唐书》和《元史》里就叫“礼乐 志”;在《隋书》和《旧唐书》里就叫“音乐志”;其他如《晋书》、《宋书》、《南 齐书》等九部史书里都叫“乐志”。刘蓝把所有“正史”里这些原来归属于不同时 期、不同朝代、不同名称的数千年音乐史料集中起来编辑在一起,对原文作了注释, 加上现代汉语译文,再加以补遗、解读和评说;虽有的朝代的史籍无音乐志,但为 了适合现代习惯的称谓,我把这部巨著总名日《二十五史音乐志》。 河南舞阳县贾湖出土的骨笛,证明了中国有八千年以上悠久的音乐文化。遥远 的时代不说,即便是从周代算起,三千年来的音乐史料就相当丰富,尤其是二十五 史里所保存的“乐志”非常宝贵,非常可靠。但是要知道,一套二十五史足够摆满 一个大书柜,除了少数富人以外,绝大多数研究人员和穷学生是买不起的,只能望 洋兴叹罢了。正如西方小提琴一样,音色美妙、价值连城的世界名琴往往珍藏在大 富豪家的玻璃柜里,而真正需要演奏雅琴的小提琴手却天天拉着普通琴。简而言之: 富人有钱但不想买书,书生求学却买不起书;富人即便买书也只是作为书房的摆设, 真正渴望读书的穷书生则只能“望书兴叹”。所以古代的穷书生感叹道:“人穷难买 三千卷,折腰不为五斗米。”(“三千卷”指二十四史,它实际包含三千七百卷。) 刘蓝本来就是这样一个穷书生、穷教师。半个世纪前,从我青年时代下决心从 事音乐史研究开始,就如饥似渴地梦想着拥有一套二十四史,从中获取我教学与科 研所需的音乐史料。可那纯粹是异想天开。想当年我每月五十元的工资一直拿了二 十几年,还被“发配”到雁门关外,连回乡探亲都不可能,更别提三年两载来一次 上山下乡劳动改造,甚至曾被扫地出门。在塞外牧羊的日子里,我感慨万千,吟诗 两句日:“生平无大志,但愿归故乡!”感谢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我回到云南, 在艺术学院安定地从事研究和教书育人的工作,情况有所改善,可是要购买一套二 十四史仍然困难。——就这样苦熬了半个多世纪。 “不经一番冰霜苦,哪得梅花放清香!” 2004年,我辑著《二十五史音乐志》的科研项目才一提出,就得到云南艺术学 院院长吴卫民,当时的副院长李小明、陈勇等有关领导的支持和鼓励。2005年,我 发现昆明新知图书城摆着一套精装的《二十四史全译》(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 版,共88册),使我羡慕得馋涎欲滴。一经打听:一万二千元。哎哟!当时大女儿 刘青在德国留学,我辛辛苦苦攒下一万元人民币,汇到德国就只有九百多欧元;小 女儿刘依娜在四川外国语学院读书,每年也要花两万多,如此沉重的负担,我哪有 能力购买这么贵重的书?但我不死心,有空就去新知图书城转悠,转悠了一年多, 和那位女售货员也搞熟了,终于感动了她善良的心,几次为我去找营业经理商量, 最后同意把这套精装的《二十四史全译》以九千元的优惠价卖给我。我当然心怀感 谢,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立即拿出这笔钱,突然想起我们云南艺术学院早年的毕 业生宋建平(近年下海经商),在他前几年结婚时对我说过:“刘伯伯,我现在生意 上有点起色,你要是出书有困难只消说话。”我想:此时不说,更待何时?立即给宋 建平打电话,他立即回答:“我送你这套书。”于是,第二天上午,他的漂亮的小娘 子果然给我送来了九千元书款,当天下午书店就把这套金光闪耀的《二十四史全译》 送到家。梦想了五十多年的全套史书终于成为我书房里的“镇房之宝”。此时,我的 内心涌上了诸如“得道多助”,“苍天不负有心人”等等令人感慨的词句,“愚公移 山”,果然可以感动“上帝”。 在得到这套宝书之后,我向老朋友宋国藩和爱生宋建平表示道谢时,国学基础 深厚的国藩兄(植物学家)也十分感慨,为我背诵了一首古词,词云: 三千卷,求不得。不慕陶令图自洁,不寻桃园梦中月,食荠强歌念不 绝。念不绝,霜摧桃李孤灯灭。 ——这位古代穷书生在吃着野菜、艰难度日之时,对二十四史仍然勉力歌唱、 念念不忘。本人对此深有体会。遗憾的是那位不知名的词作者直到“霜摧桃李孤灯 灭”——老死都没有求得“三千卷”;而值得庆幸的是,我在做学问正当其时、孤灯 未灭的古稀之年,已经拥有“三千卷”,再加上《清史稿》八百多卷,我孜孜以求的 二十五史就有“四千五百卷”了。宋建平送我这套书,无论从师生情谊或使用价值 来说,胜于送我一辆“宝马”轿车。 有感于历代学者求知欲望之强与购买书籍之难,我立即着手为音乐界的后学子 孙做这么一件事——把二十五史里的“音乐志”集中起来,加以适当的注释、译文、 补遗、解读、评说,成为一本独立的《二十五史音乐志》。这样,大家就不必对二十 五史望洋兴叹,只要拥有此书,就能把我国数千年来各个朝代正史的音乐史料“一 网打尽”,大大地方便学习、研究了。 为什么前文一会儿说“二十四史”,一会儿说“二十五史”?因为,从《史记》 到《明史》的二十四部史书已经被史学家列为正史,就叫作“二十四史”,而民国初 年编写的清朝史书在近代史学家中颇有争议,连该书的主要编者赵尔巽先生在“序 言”中都说“盖此稿并非视为成书也”,于是只好将该书名为《清史稿》。此稿修于 1914-1927年间,修史时所立清史馆的馆长最初为赵尔巽,赵去世后由柯劭忞代理。 近代有些史学家仍然认为,虽然《清史稿》某些作者的观点、立场不可取(例 如把革命英雄诬为“匪徒”),但其史料极其丰富,应给予相当重视。如此,在二十 四部正史之外,加上《清史稿》,就称“二十五史”。《清史稿》未被列入正史,未 经当时官府承认,又是初稿,但是刘蓝认为此稿不可小觑,其音乐史料没有问题, 并且拥有八卷之多,仍然是我们祖国音乐文化的宝贵遗产,所以决定采取“海纳百 川”的态度收入本书,和历史上所有朝代的“音乐志”一视同仁。 二十五史里,大部分史书都有“音乐志”,而有的史书则没有。对于究竟哪些史 书有“音乐志”,哪些史书没有“音乐志”,现列表予以说明。 《二十五史音乐志》篇目明细表 [此处为表格略过] 续 表 [此处为表格略过] 上表说明,二十五史之中,十七部史书里有“音乐志”,而另外八部史书里没有 “音乐志”。所以,我辑著的这部《二十五史音乐志》,实际上有十七个朝代的“音 乐志”,加上附录《二十世纪音乐志》编为十七篇,总计约180万言。 肯定地说,音乐存在于任何时代。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才辈出的东汉末年至三 国时代,大江南北的音乐异常丰富,加之乱世出英雄,无论是政治家、将军、学者、 淑女,大都精通乐艺,这是当时所受全面教育的文化素质的体现,例如蔡邕、蔡文 姬、曹操、诸葛亮、周瑜等,都是具有很高音乐修养的人物,就连一介武夫吕布也 熟知乐艺,弹得一手好筝。我早年就特意仔细地查阅《三国志》,结果却大失所望, 此书根本没有专门的音乐志篇章。为什么产生如此情况?这就要问那些写史书的后 代史官了。(就《三国志》而言,当然是陈寿之责。)最大的可能是某些史官的思想 上认为:“音乐算什么玩意儿,值得在正史里大书特书吗?”另外一种可能是编写史 书的先生们缺乏音乐知识,只好空缺。这就使得我们今天丢失了许许多多宝贵的音 乐史料。刘蓝只有遗憾地说:如之奈何! 为印装和阅读的方便,本书分为四卷出版(每卷约五百页)。本书每篇之开端为 “历史概况”;而后紧接为“原文”;大段原文之后是对该段生僻疑难字句的“注 释”;而后将千百年前的原文译为现代汉语,即“要义精译”;然后在某个篇章结束 之处视具体情况之需要加以“补遗”、“解读”、“评说”。 一定的历史产生一定的音乐,所谓“音乐志”乃是记载历史上各个朝代音乐状 况的志书。学习者必须首先将每个朝代的历史认识清楚,方知该朝代音乐之所以如 此。是故,本书每篇开端首先介绍历史概况。该朝的江山是如何得来,重要的历史 人物、政治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然后介绍史书的作者及“音乐志”的编 写,而后进入主题。 由于原文多为千年古文,现代青年读者能够读懂二十五史者鲜矣,所以刘蓝对 古代生涩疑难的文字在注释中加注汉语拼音,让读者正确地把文章读下来。如司马 迁《史记·乐书》中“嘄嗷之声”于[注释]⑦处加以音、义同释:“⑦嘄嗷:音 jiao jiao,激昂,高亢。嗷,同‘叫’。”又如古代十二律中的“无射(yi)”,为了避 免读者把“射”误读为she,故及时在注中加拼音;再如:生怕读者把“龟兹”(今 之新疆库车一带)误读为“gui zi”,所以在注释中就作注音“龟兹(qiu ci)”。 由于原文多为千年古文不易读通。为了使现代青年读者易于了解古文原意,刘 蓝将原文译为现代汉语,并参考了《二十四史全译》。特此声明,并致谢意! 可是,刘蓝发现原文有问题的地方作了必要的改动。例如:《汉书·礼乐志》 “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其中“醉 酒欢哀,作‘风起’之诗”。如果译为“喝醉酒后乐极生悲,就创作了‘风起’诗” 则不妥,现改为“喝醉酒后激情涌动,创作了《大风歌》”。刘蓝认为《大风歌》全 部歌词都表现了胜利者刘邦平定天下、衣锦还乡的得意之情,说他“乐极生悲” “悲”从何来?故改之。又如《汉书·礼乐志》“魏文侯最为好古”一句,刘蓝认为 此句应改为“魏文侯最不好古”为是。请读《乐记·魏文侯》及《史记·乐书·魏 文侯》:“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魏文侯已经成为中 国历史上爱好郑卫之音、最不喜欢传统雅乐的一位典型人物,而这里却冒出一句 “魏文侯最为好古”,与他本人之实际情况大相径庭,与此段之后文亦甚矛盾。可见 《汉书》此文明显有错,应该是“魏文侯最不好古”;窃以为译文忠实于原文的错误 是不妥当的,那会使青年读者堕入五里雾中,所以指出原文之错,并在译文中改正。 再如“羽旄干戚”句等亦然。 虽然本书有了现成的现代汉语译文,但刘蓝还是建议青年读者先阅读原文,其 次查看注释,然后再参考译文;如果只图方便而直接阅读译文,则难得原文之要领, 并且永远不可能提高古汉语水平。 “补遗”对原来史籍所遗漏之音乐人物、事迹加以补充。窃以为音乐是人创造 的,音乐史一定要重视创造音乐的人。如东汉末年人才辈出,音乐大师就有蔡邕、 蔡琰父女,嵇康及阮籍阮咸叔侄。可是《后汉书》的《音乐志》对他们一字不提, 列传中也仅寥寥数语,所以刘蓝在篇末对嵇康等人加以补遗。又如《明史·音乐志》 里没有朱载堉的专门记载,而朱载堉应该是明朝首屈一指的音乐家,不可或缺,所 以补遗。“解读”对原来史籍疑难之处加以解释、说明。如《史记·乐书》之来龙去 脉,又如“六代乐舞”之名称历史上有所差异,则将两者列表比较说明。本书对千 年史实及其理论有精彩之处或不当之处加以“评说”,以引起读者注意。例如唐太宗 论乐的精彩言论,则加以赞扬;对汉哀帝“罢乐府”,致使原来八百二十九名乐府职 员中,被裁去了演奏各地“俗乐”的“讴员”四百四十一人,只留下部分人掌管郊 庙宴会的乐章,实际是损毁民间音乐文化,则明确批评。 所有的补遗、解读与评说,仅代表刘蓝的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各个朝代的音乐志书里都记载着大量的乐章,这些作品实际只是歌词。因古代 乐谱不完善,史书作者不懂乐谱或取舍上的考虑,所以历代史书作者只有记下文字。 刘蓝考虑到这些歌词对于我们认识那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感情、社会生活、朝廷礼仪、 宗庙祭祀以及战争与和平等方面,仍然有一定的价值,所以全部保留原文;对那些 优秀的乐章,例如“相和歌”《江南可采莲》、《艳歌罗敷行》、《东门》等篇,读起 来使我“三月不知肉味”,即在原文之后加之现代汉语译文,而一股乐章则不作注 释、译文和评说。 本书的部分注释是由我的研究生完成的。为了历练学生阅读古代文献的基本功, 同时也协助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便让我的研究生梅洪琼(隋、唐、五代部分)、 孙晓飞(元、明、清部分)、杨冯圆(宋书、南齐、魏书、宋史、金史)、王美佳 (元、明、清史)和张媛媛(历代纪元表)分别做了一些注释,然后由我汇集斟酌而 定取舍。其中杨冯圆成绩最佳。此外,大女儿刘青和小女儿刘依娜趁假期回家帮我 打印、扫描数十万字。总之,本书的注释有我的硕士研究生和女儿的贡献,特此 声明。 本书第三篇《(后汉书)音乐志》(即原《后汉书·律历志》)之后,由罗筑瑞 先生制表解读。由于刘蓝缺乏律历数术之计算能力,“人贵有自知之明”,不敢妄作 解读。特请律学专家——云南艺术学院副教授罗筑瑞先生,采用现代数学计算方法, 更加精确地将“京房六十律”的计算结果制成图表,使我们一览无遗。刘蓝对罗筑 瑞先生无私的辛勤劳动成果十分赞赏并致以谢意! 拙著原稿近二百万字,送交出版社之后,出版社负责人希望我大力精简压缩, 于是我又花了三个月时间,就像割我身上的肉一般,忍痛删减了二三十万字。删减 并没有伤筋动骨,原书的基本格局依然保留,主要是把大量宗庙祭祀和宫廷仪式的 注释略去罢了,许多富有艺术性和生活情趣的乐章及译文仍然保留。 本书得以顺利完成、出版,有赖于们我云南艺术学院院长吴卫民,当时的副院 长李小明、陈勇及云南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深切的谢意!尤其是 吴院长在百忙之中撰写序言,既充满了人文的情趣,又凝聚了中华传统的哲理,还 有云南省音乐家协会陈勇主席以潇洒的书法赠予本书,使刘蓝蓬荜增辉,岂一个谢 字了得! 在下刘蓝,年近九十,从事音乐教育与研究,悉心整理国故六十载,对于保护、 继承并弘扬祖国传统音乐文化,最值得欣慰的,就是做了这么一件前无古人的事。 然而,好事多磨,第一卷2010年年初出版之后,后三卷定稿及出版工作一直拖 延下来,直到2015年年初总算确定了后三卷的出版时间。 本卷之特殊问题乃《清史稿》。 研究中国数千年历史的专家们肯定了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史”为 正史,而不认可《清史稿》;因为它并非成书而只是“稿”。另外,参与写稿者多为 过去清政府的遗老遗少,其观点往往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例如把农民起义说成 是“叛匪”作乱,将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忠王李秀成都称为“匪首”之类;说到 西南少数民族就是“蛮夷”,讲我们云南少数民族就称“滇匪”;凡是边疆人民都是 “野番”、“倮匪”……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该书不能列为正史,理所当然! 然而,我以为《清史稿·音乐志》当另眼看待。从篇幅来看有八章之多,其大 量资料来源于数千年传统音乐,其内容除了正统的礼乐之外,还有民间习俗的《宴 乐》、《鼓吹》、《乡饮酒》之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记载了邻国的《朝鲜乐》、《蒙 古乐》,还有《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云南邻国《安南乐》(今越南)和《缅甸 乐》(其中有《粗缅甸乐》与《细缅甸乐》之分)也纳入《清史稿》。应该说,这是 《清史稿·音乐志》的闪光点! 正因如此,所以我将《清史稿》纳入“二十四史”之后,使全书成为名副其实 的《二十五史音乐志》。 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是: 一、此书作者对前二十四史主要依据的底本是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 《二十四史全译》,第四卷中的《清史稿》依据的是中华书局1976年版的繁体竖 排本。 在文字的处理上,按照国家对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规范了异体字和繁体 字。在繁简字的处理上,有必要保留的地方予以保留繁体字,如:人名用字“徵”、 “偁”、“昇”等字;《简化字总表》没有的和不能类推简化的繁体字不作简化处理, 如:“鏚”、“餴”、“闉”、“鸂鶒”等字;能类推简化的繁体字作了简化处理,如: “閟”简化为“闷”、“軿”简化为“(车并)”。 三、汉语中十二平均律是用黄钟、大吕、太簇等表示,其中“太簇”、“太蔟” 由于二十五史的作者年代跨度较大,认识不同,有的史书作“太蔟”,有的作“太 簇”,本书原文部分尽量与原作者保持一致,不作差强人意的更改。 四、全书对一些常用的字词用法和写法进行了规范,如繁体字“縣”在表示和 乐器有关的“宫縣”一词上统一为“宫悬”;又如“圜丘”、“圆丘”全书统一为 “圜丘”,等等诸如此类,不多赘述。 凡本书不妥之处,本人一经发现,立即改正。 请读者不吝指教! 刘 蓝 2015年8月15日 昆明麻园 云南艺术学院
编纂人员:刘蓝
出版单位:云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