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城乡建设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指导思想:本志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准则,依据《云南 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基本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记述个旧城乡建设的 历史、发展及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统一。严格遵循 “详近略远,详特略同”的编写原则,横陈今昔,彰显业绩。 二、本志述、记、志、传、图、表、录并用,以志为主,横排竖写,以 时系事。力求做到突出特点,存真求实,言简意赅。志内按篇、章、节、目、 子目次序排列。 三、本志上限不作统一规定,各项事物记述力求追溯发端,贯通今昔、 立足当代、详今略昔。尽量做到“修史编志采摭务求繁富,叙古述今纂录则 应赡详”。下限原则上止于2010年12月。 四、本志中凡称“党”的地方,均指中国共产党;凡称“省委”、 “市 委”、“党支部”的地方,均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本志称谓力求规范、 准确和约定俗成。单位和地名以记事年代称谓为准。纪年“中华民国”及以 前一般使用原纪年,在每段文中首次使用时加注公历纪年;1950年起使用公 历纪年。“中华民国”政权对当地统治结束前、后时间简称“解放前”、“解放 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常用的政区、 组织机构名称或政治术语除第一次使用全称外一般使用简称,如红河哈尼族 彝族自治州简称“红河州”或“州”;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简称“市 委”;个旧市政府简称“市政府”;“今”“现”指下限年;个旧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系2010年12月更名,之前曾名市建设科、市建设局、市城市公用事业 局、市城市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委员会等,行文中依据各历史时 期实况称原名。 五、资料来源:档案、正史、旧志、专著、报刊、地方文献及当事人亲 历、亲见、亲闻之口头资料等。
编纂人员:念培光
编纂单位:个旧市城乡建设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2010
出版单位:云南人民出版社